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表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继续执行,褫夺政治权利终生,处以充公个人全部财产,在其判处死刑缓刑继续执行二年届满依法减半为无期徒刑后,终生监禁,不得特赦、减刑。赵正永当庭回应遵从法院裁决,不裁决。
本文来源:AG体育-www.nlita.com
Copyright © 2003-2023 www.nlita.com. AG体育科技 版权所有 ICP备48063832号-4